3月14日,在第43个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民革山东省直社会法制支部与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槐荫区政府段北街道办事处、槐荫区政协“法润你我”特色委员工作室、槐荫区司法局段北司法所联合在槐荫区段北街道花圃公园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活动,共筑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民革山东省直社会法制支部的律师党员与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槐荫区司法局段北司法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消费法律知识宣讲及通过“以案说险”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消费法律知识,增强了市民法律意识,提升了市民消费权益保护的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直社会法制支部)